“如果一位健壮的绅士进我屋来,肤色晒得黑的超过了英国气候所能达到的程度,手帕放在袖口里而不是放在衣袋里,那就不难决定他是从哪儿来的。你留着短须,说明你不是正规军。你的体态是骑手的体态。至于米德尔塞克斯么,你的名片上说你是思罗格莫顿街的股票商,你还能属于别的军团吗?”
“你真是洞察一切。”
“我和你看到的东西是一样的,只是我锻炼出来了,对所见到的加以注意而已。不过,你当然不是来跟我讨论观察术的。不知在图克斯伯里旧园林那儿出了什么事?”
“福尔摩斯先生!你——”
“没什么奇怪的,先生。你信上的邮戳是那里的,既然你约我见面是如此急迫,那显然是出了什么关系重大的事儿了。”
“不错,确实是这样,不过信是下午写的,从那会儿以来又发生了许多事情。要不是埃姆斯沃斯上校把我给踢出来的话——”
“踢出来!”
“哎,差不多。这是个硬心肠的人,这个埃姆斯沃斯上校。他当年是个最厉害的军纪官,而且那是一个流行骂人粗话的时代。要不是看在戈弗雷的面子上,我绝不会容忍老上校的无礼。”
我点燃烟斗,往椅背上一靠。
“你能否解释一下你说的话。”
我的主顾讽刺似地笑了。
“我已经习惯地认为不用说明你就已什么都知道了,他说道。我还是把事实情况都摆出来吧,我真希望你能告诉我这些事情到底说明什么问题。我整整一夜没合眼在拼命想这事儿,却越想越觉得莫名片妙。
“我一九○一年一月参军的时候——那是整整两年以前——戈弗雷·埃姆斯沃斯也参加了我们中队。他是埃姆斯沃斯上校的独生子,上校是克里米亚战争中维多利亚勋章获得者,儿子有着战士的血液,所以参加了义勇气兵。在整个军团里也找不出比他强的小伙子了。我们成了好朋友,那种友谊只有在同甘共苦之中才能形成。他是我的伙伴——这在军队中是不寻常的友谊。在一年的艰苦战斗生活中我们同生死共患难。后来在比勒陀利亚界外的戴蒙德山谷附近的一次战斗中,他中了大号猎枪的子弹。我接到从开普敦医院发出的一封信,还有从南安普敦寄的一封信。后来就没有下文了,音信全无,福尔摩斯先生,六个多月没有一封信,而他是我最知己的朋友。
“战争结束以后,我们大家都回来了,我给他父亲写了一封信问戈弗雷在什么地方。没有回音。我等了一阵子,又写了一封信。这回收到了回信,又短又干,说是戈弗雷航海周游世界去了,一年也回不来。就是这么几句话。
“福尔摩斯先生,这没法儿让我安心。这事儿透着稀奇。他是一个够朋友的小伙子,绝不会就这么随便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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